各部门、各单位:
结合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档案材料归档的通知》(2023年2月20日)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,尽快按要求做好2022年度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归档时应注意:
1.归档材料应为原件。合同、协议等只存档原件,复印件不归档。证书、奖状、奖杯和锦旗等归档应为实物。
2.编页码:从第一页开始,有字的就需要编页码,空白页无需编页码。用铅笔,正面写在右下角,反面写在左下角,不可以编写在页脚的中间。
3.各学院归档中:
①学院的教师名单、机构设置、制度等如无变化,则不需要重复归档。
②学院中每年必须归档的内容有:课程标准、毕业班合照、实习实训相关材料、评优评先材料等。
4.活动照片:只归档用相纸冲洗出来的照片(打印出的照片不可归档)。
5.学院和各部门的工作计划、总结等,已经交给校办、规划部、教务处、后勤保卫部等职能部门的,由职能部门统一归档,各学院和部门不需重复提交。
请各部门认真阅读以上注意事项,并将2022年档案在5月19日前,交回档案馆。
档案馆(校史馆)
2023年4月20日